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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药店遴选新规发布
【字体: 】 发布时间:2024/7/3 9:24:3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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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孙鸿)为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用药需求,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国谈药品”)的顺畅供应,市医保局近日正式发布了《淮南市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办法》。该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管理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双通道药店”)的服务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的用药权益。

据了解,此次遴选办法的出台,是依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和安徽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全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的。办法明确了“双通道药店”的确定原则,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行“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择优定点、动态管理”。

申报条件方面,要求药店已取得定点零售药店资格1年以上,且无违规记录;经营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至少配备2名执业药师等。此外,药店还需具备经营销售60%以上的淮南市“双通道”国谈药品能力,并配备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和视频监控装置。

对于通过核查评估且公示无异议的新增双通道药店,市医保中心将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并进行贯标和信息系统调试工作。同时,药店还需开展常态化的“双通道”业务培训,并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进行细化和完善。

在监管方面,办法规定了对“双通道药店”的严格管理措施。一旦发现违约违规情况,将严格按照协议条款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药店将被解除服务协议,并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成为“双通道药店”。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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