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许变)近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秉承涉企纠纷和为贵的理念,成功调解一起标的达183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对法官的高效化解表示赞许。
2014年,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签订《甲小区供电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A公司按约进场施工,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后案涉工程经B公司及专业机构竣工验收通过。2022年,经A公司与被告B公司双方对账确认,案涉工程价款总计为578万余元。后被告B公司陆续支付部分工程款,但仍欠付A公司183万余元。A公司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
案件受理后,法官第一时间翻阅卷宗了解案情,积极与两家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调解。在第一次调解时,A、B两家公司各执一词、情绪激动,最后以双方不欢而散结束,A公司还通过电话表示下一步将申请工程量和工程造价鉴定,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考虑到鉴定的周期长、费用高,于两家公司都不利,法官再次约见两家公司负责人面对面调解,就本案的证据材料、施工情况以及走访案涉工程做的询问调查等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经过多番沟通,两家公司逐渐理解对方难处,相互让步,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B公司承诺两个月内支付A公司工程款183万余元,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每一起案件的妥善处理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实践。下一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持续加大对涉企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以高品质司法服务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