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淮南市委宣传部(淮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国务院及省政府市政府调整权力事项和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运行需要等情况,我单位对公共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公示期为7天),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向中共淮南市委宣传部(淮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54-664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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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共淮南市委宣传部(淮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
中共淮南市委宣传部(淮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中共淮南市委宣传部(淮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公共
服务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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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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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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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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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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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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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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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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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十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和政策吹风会进行政策解读,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二)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3.《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淮府办〔2009〕3号):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新闻发布会统一归口管理,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新闻发布外,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一般不能自行安排新闻发布活动。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淮宣〔2017〕78号):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是推进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市政府新闻办就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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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联络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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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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