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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制新闻 > “买”来二手车却被原车主开走法院调解成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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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二手车却被原车主开走法院调解成功维权
【字体: 】 发布时间:2023/7/20 10:25:4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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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陶彩玉)随着二手车市场的发展,二手车交易的一些问题及风险也随之凸显。7月19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田家庵区法院获悉,该院审理并调解了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小段与被告小余曾是同事,2020年12月,小段因个人需要欲购置一辆二手车,小余得知后便向其推销一辆二手车,小段基于对小余的信任,将20万购车款一次性转到被告指定的杜某某账户内,小余将一辆刘某名下的二手车交于小段使用,期间小余一直未协助小段办理车辆过户手续。2022年3月1日,车主刘某称是其车辆的所有人并强行将车开走。小段立即找到被告小余,要求立即返还购车款20万元,被告小余在微信上向原告出具一份“借条”,但一直未归还购车款,小段在多次协商未果后,无奈将其诉至法院。

田家庵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认真研究,仔细梳理案情。该案中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小段按时将购车款交付给小余,已按约履行义务,被告小余却一直不协助小段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在原车主将车开走后却不返还购车款,属违约行为。经承办法官耐心地对原、被告双方释法析理,被告承诺用分期还款的方式返还原告购车款,原告表示接受,双方达成调解。至此,该案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示,购买二手车一定要谨慎,即使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也要选择可靠的卖家或者正规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并且买卖双方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最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付车辆。车辆不过户,对于买卖双方始终都是隐患。如果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保留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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