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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
【字体: 】 发布时间:2023/6/2 9:59:4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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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严)5月31日,市教体局通过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今年,普通高中依然实行属地招生。

据悉,今年的政策再次强调了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政策。寿县、凤台县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对在大班额消除过程中,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根据当地申请,由市级统筹调配学位资源,并逐年减少面向县域招生指标,力争到2024年实行属地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现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由市教体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为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市教体局结合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择部分具有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学校,积极推进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明确学校特色方向、招生数量和相应的招生办法,严格控制招生比例,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招生。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设区的市范围内招生,其他类型在规定的属地范围内招生。

我市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执行好国家和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严禁”,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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