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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全市开办“商转公”贷款业务
【字体: 】 发布时间:2023/4/14 8:52:0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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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严)4月13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5月1日开始,我市将恢复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

据介绍,我市于2010年开办“商转公”贷款业务,2017年开始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不断攀升,个贷率长期处于95%以上,超过《安徽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规定的三级预警线,为缓解贷款资金压力,保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9年10月1日暂停“商转公”业务办理。2022年12月底,淮南矿业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整体划转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现“四统一”,个贷率回落至安全区间,资金流动性进一步释放,为减轻缴存职工还贷压力,现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自5月1日开始执行。

据了解,我市“商转公”贷款业务采取“先还后贷”“以贷冲贷”两种方式并行的模式,职工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办理。

先还后贷方式。即符合条件的职工以自有资金将原住房商业贷款结清后,持相关资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经中心审批同意后,中心将转贷资金发放至指定账户。此种方式支持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银行的“商转公”贷款。

以贷冲贷方式。即符合条件的职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中心将转贷资金发放至原商贷银行的同时,职工以自有资金将差额部分提前结清,原商贷银行注销抵押登记。原商贷银行是我市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的,可选择办理。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徽商银行、邮储银行、通商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10家。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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