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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积极探索建立医保“双通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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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探索建立医保“双通道”机制
【字体: 】 发布时间:2023/3/15 9:34:3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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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医保部门不断在暖心医保、精细服务上做“加法”,积极探索建立国家谈判药品医院、药店购药“双通道”机制,坚持把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充分保障参保群众医保权益,提高群众用药可及性,解决参保群众购药难问题。

合理布局,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科学谋划“双通道”药店分布,极力将“双通道”药店设置在医院周边、交通路口、居民集中地;动态调整,明确退出机制,“双通道”药店确定后,如服务能力下降、管理不规范的,解除“双通道”药店协议,督促医药机构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

全面覆盖,提升群众便利程度。全市有定点医疗机构9家、定点零售药店28家,实现所有县区全覆盖,患者可在家门口购买谈判药品。品类配备率高,我市目前已配备275种国谈药品中的243种,覆盖率达88.3%;购药方式广,患者可通过电话,微信预约购药,由定点医药机构代购;在取药方式上可选择到店自取,也可选择上门送药,为行动不便患者提供便利。

精准查询,减少群众咨询跑路。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思维,运用市医保局官网浮动专窗、微信公众号作为查询平台,为广大市民购药带来极大便利。患者购买国谈药品,可通过“淮南医保”公众号“服务大厅”模块,精确查找到哪家医疗机构或药店有所需药品。发布信息定期更新,包含了药品信息,企业地址、电话,给患者提供多种购药途径既方便了群众,又倒逼医药企业互相促进提高。

直接结算,减轻患者购药负担。参保患者在“双通道”药店的药品费用,享受与就诊医疗机构同等的医保报销待遇,分别支付;发生在住院期间外配处方只计算一次起付线。患者在“双通道”药店购药可实现直接结算,不需要垫付资金,也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处方外购服务。

规范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规范购药流程,明确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外购药品,不得为患者增添购药负担;做好处方流转。为各医疗机构开通处方流转账户,只有在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做处方登记的“双通道”外购处方才能直接结算;加大处罚力度。对连锁药店的“双通道”药店违规发生的,加大全部零售药店监督检查频次,并加强“双通道”用药费用和基金支出常规分析和监测,确保基金安全。

我市“双通道”开通以来,药品购药1087人次,药品销售额828.66万元,医保结算额361.76万元,大大减轻了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 (记者 贾 静 通讯员 唐 炜)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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