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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褒奖“吹哨人”激励人吹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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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奖“吹哨人”激励人吹哨
【字体: 】 发布时间:2022/9/22 11:15:2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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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两名基层职工在视频监控和现场作业中,分别发现两起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按程序逐级上报,排除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该集团对两名安全生产隐患“吹哨人”分别给予了10000元和5000元的奖励。(2022年9月21日《工人日报》)

基层职工身在“第一现场”,发现“第一证据”,做出“第一反应”,直接关系到隐患处理的走势和发展,对于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也是“第一功臣”,理当重奖。国务院2019年颁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应急管理部出台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对全面实施“吹哨人”举报奖励作出安排。各地和各企业也对“吹哨人”的奖励与保护制订了相关细则。然而,在实际的安全生产中,第一现场的“吹哨人”哨声还很微弱,职工不敢讲、不愿讲、不想讲的现象还一定程度的存在。根本原因是职工还有一定的顾虑和担心,怕对自己和今后的工作产生不利影响、带来不良后果,进而当起了“睁眼瞎”和哑哨。

重奖“吹哨人”,不仅在于企业要建立健全和宣传普及相关文件规定和制度,更在于要形成褒奖的机制和氛围,让“吹哨人”敢于吹哨,敢于亮剑,敢于亮红灯。既要从内部打通肠梗阻,畅通吹哨渠道,杜绝层层设卡设障,更要善于活血化瘀,做好监管部门、分管部门的疏导工作,为“吹哨人”营造积极健康的吹哨环境。“掌门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又是裁判长,要首当其冲、义不容辞为“吹哨人”撑腰鼓劲,站台鼓掌,全力推进“吹哨人”制度落地实施,开花结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掌门人”的指挥棒是影响实施效果的关键因素,既要建立常态化宣传普及“吹哨人”制度,更要建立“吹哨人”奖励长效机制,形成浓厚的保安促安氛围。企业不可能天天都有大的安全生产隐患,但也不可能没有隐患。对发现隐患的“吹哨人”,大隐患大奖励,小隐患微奖励,哪怕是口头表扬。与之相对应的是,裁判长要持续跟踪“吹哨人”的工作生活,完善保护吹哨机制,不能一奖了之,真正打消“吹哨人”的顾虑,让“吹哨人”轻装上阵,激励更多的人吹哨。

褒奖“吹哨人”,重在人吹哨,还要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综合素质。职工既是企业的施工员,更是现场的安全员。只有职工素质提高了,人人都会吹哨,能吹哨,才能筑牢现场的安全堤坝。否则,安全意识不高和安全辨别能力不够,不具备吹哨能力,往往会贻误时机、影响判断,甚至会带来不良后果。对于刁难“吹哨人”、在工作和生活中设障的拦路石要敢于搬、善于挪、及时清,动态优化调整吹哨机制,保护“吹哨人”带动人吹哨,为安全生产撑起一片蓝天。

(胡锋)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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