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记者跑了一星期还是没结果
为方便乘客丢放垃圾,保持站亭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在城区的公交站亭很多都设置有垃圾箱或果皮箱,大家对此司空见惯。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公交站亭都放置有垃圾箱或果皮箱,这些该由谁来设置呢?有市民就反映了这样的问题。
近日,有市民向淮河早报、淮南网热线反映,在淮南城区,新建了一批公交站亭,然而其中不少却一直没有设置垃圾箱,给乘客丢放垃圾带来不便,存在乱丢垃圾现象,影响站亭及周边环境卫生。
本以为这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应该很快就能得到解决。然而,令记者没想到的是,在采访多个部门、时间过去一周之后,却没有结果。
8月3日上午,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首先来到市环卫处,得到的答复是“应属于公交站亭配套设施”,应由公交站亭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随后,记者又先后联系了公交站亭建设管理相关单位淮南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市运管处、市交通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公交站亭建设不包括果皮箱,招投标时也没有被列入,将协调城管环卫部门解决。然而,多日过去却没有结果。
之后,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向市创城办反映了这一问题,希望能协调解决。
8月4日,市交通局在《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交办单〉([2021] 23号)反馈意见》中表示,“经调查了解,我市城区现有公交站亭垃圾箱分为普通垃圾箱和灯箱式垃圾箱两种,其设置管理及垃圾清运均由市容部门负责,为了统一式样,便于管理,建议由市容部门负责设置。”
8月9日,市城管局在《关于公交站亭垃圾收集设施设置管理问题的反馈意见》中介绍,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在进行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道路新建拓建、小区建设以及建设大型公用建筑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所需经费纳入建设工程概算”。公交站亭为公用设施,因此公交站亭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设计时应同步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依据《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车站、码头、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及其经营管理范围,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单位负责。”
市城管局在上述反馈意见中表示,省、市《条例》明确了配套环卫设施的建设单位和卫生责任单位,依据职责,该局负责监督指导各县区环卫部门和环卫作业市场化公司对主次干道的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工作。公交站亭垃圾收集设施建设经费应由公交站亭主管部门纳入建设工程概算或向财政申请专项资金,该局对公交站亭的新建改建情况不掌握且无公交站亭配套环卫设施预算资金。并建议由公交站亭主管部门按标准配齐新建公交站亭垃圾收集设施,并组织人员负责垃圾收集设施日常擦洗维护;市城管局负责督促各县区环卫部门和环卫作业市场化公司及时收运公交站亭产生的垃圾。
市环卫处一位科室负责人表示,“谁建设谁负责。公交站亭卫生清扫、果皮箱设置等,均应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为了淮南城市环境卫生,之前环卫部门也采购了一批果皮箱等垃圾收集设施,放置在一些繁华地段或人流量大的公交站亭,并不是全部都放,等于免费帮助放的。另外,平时看到公交站亭脏了、有垃圾,环卫工人就顺带义务清扫了。我们做了这些,并不是说这里就属于我们负责,责任就属于我们。”针对公交站亭垃圾箱设置问题,淮河早报、淮南网将继续跟踪报道。(记者 张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