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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只跑一次 减少当事人诉累
【字体: 】 发布时间:2021/5/21 9:11:5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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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杨雪 姚记)5月19日,田家庵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人员为当事人赵某进行诉讼立案,并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将立案信息送达给赵某。据悉,为进一步优化提升田家庵区法院诉讼服务水平和质量,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田家庵区法院推出“立案只跑一次”举措。

赵某家住蚌埠市,因与刘某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到田家庵区法院进行起诉。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由于原被告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合意,流转诉讼立案。立案人员根据诉前调解人员补齐的材料直接帮赵某进行立案,赵某无需再次来到法院。

此次田家庵区法院推出的“立案只跑一次”举措,当事人在第一次来法院起诉时只需签署“立案只跑一次”须知,将姓名、住址、电话、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留下,案件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遵循调解优先、平等调解的原则进行诉前调解登记,调解期限为30天。调解成功的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的由诉前调解人员将案件送至立案窗口,由立案人员进行立案。当事人只需在立案后七天内通过登记立案时收到的收费二维码完成诉讼费的缴纳,无需再次来到法院。并且预留的银行账户信息可以在案件调解、审理完毕生效后完成诉讼费退费环节。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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