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应进必进 推进阳光交易
(记者 李严)日前,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以来,市公管局坚持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应招必招”原则,严格落实进场交易目录,2020年全市共完成各类交易项目8703项,较去年同期增长11.53%。
据介绍,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市政府等有关文件规定,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招标。哪些是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呢?
据介绍,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预算达到400万元的,也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凡列入《目录》且达到进场限额标准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当按项目属地原则,进入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进行交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凡列入目录且达到进场限额标准的各类公共资源项目未进场交易的,或者将项目化整为零以及采取其他方式规避进场交易的,市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行政许可、资金拨付、产权过户和使用等手续,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处罚,监察机关将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据了解,2020年全市共完成各类交易项目8703项,较去年同期增长11.53%;成交金额369.5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0.28%;增收节资额达41.8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总体呈现“量升质提”的良好态势,基本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应招必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