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各种健身馆的出现让大家有了更多的健身方式和健身场所,1、2千元的健身卡,不受时间、不受项目限制,可以让市民恣意徜徉在挥汗如雨的健身活动中,确实是一大乐事,可随之而来的问题却不容忽视。预付卡办理时的优惠条件让人心动,可当你拥有了这张卡后,却不料被这张卡卡得死死的,退卡、转卡受限,甚至卡还未使用,就成了废卡。
市民刘女士于2018年在泉山湖小区附近的一家健身馆办了健身卡,当时办卡刘女士是看中了健身馆有个游泳项目,对于喜欢游泳的刘女士来说,又可以游泳,又可以练器械健身,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需预付2000多元,就可以健身两年,相比较只有器械的健身馆来说,肯定是相当划算的。于是,刘女士当即办了一张健身卡。后来,她想到自己的姐姐在家也没什么事,于是又给自己的姐姐也办了一张健身卡,而问题就出在了这张卡上。刘女士的姐姐因为有事,一直没有去开卡,而2020年年初,因为疫情影响,健身馆也一直没有开门,直到2020年6月份,刘女士自己的卡到期,想把姐姐的那张卡开卡时才知道那张卡已经作废了。同一时间办的卡,怎么就作废了?刘女士很不解,而健身馆给出的理由是,那张卡是在泉山湖那边的店办的,那个店和刘女士所在的游泳馆并不是一个负责人,且那个店经过多次易主已经不经营了,那张卡自然就作废了。刘女士更是不解,同一时间办的两张卡怎么能不是一个负责人?不是一家店呢?刘女士辗转找到田家庵区消保委,在调查过程中,才知道这张卡还真就被卡住了。
根据刘女士提供的信息,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找到刘女士经常游泳的这家健身馆,当说明来意后,该健身馆前台接待人员立刻做出回应并打开电脑把刘女士的健身卡使用记录调阅出来,根据记录显示,刘女士在2018年办卡,但是当时这个健身游泳馆并没有开馆,所以刘女士先在泉山湖那个健身馆健身,后来7月份来到这个健身游泳馆,2020年因为疫情影响,健身游泳馆一直没有开门,直至3月底才逐步开放,虽然当时刘女士的卡已经到期,但是健身游泳馆负责人觉得受疫情影响没有开门,造成会员没法游泳,特意为所有会员做了延期,这样刘女士的卡实际是6月份到期。
而为何刘女士同时办的另一张卡不能在此馆使用,健身游泳馆负责人王女士给出了解释。据王女士称,当时刘女士办卡时是在泉山湖那家健身馆,当时王女士确实是健身馆的负责人。因为当时健身馆做活动,2000多元就可以办一张两年卡,在馆内一位会计的介绍下,刘女士办了两张卡,一张自己用,一张给其姐姐。在办卡过程中,刘女士得知王女士要开一个以游泳为主的健身游泳馆,便要求把健身卡换成游泳卡,因为游泳馆还未开馆,经过协商,王女士同意了刘女士的要求,先以健身为主,待游泳馆开馆后再把刘女士的卡转过去。可就因为如此,王女士当时办的两张卡所签的合同完全不同:一张是健身游泳卡,一张则是健身卡。
随着健身游泳馆的启用,王女士一个人兼顾不了两个馆,便把位于泉山湖的这家健身馆转让出去,所有在此馆健身的会员都做了安排,而刘女士因长年在健身游泳馆游泳,并不知道此事,且因为另一张卡未开卡,也没有接到通知。于是直至2020年6月,刘女士想使用另一张卡时才知道卡出现问题了。
针对此情况,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询问有没有办法解决,健身游泳馆负责人王女士称,这个肯定是没有办法解决了。因为当时她在转让健身馆时是钱卡结清的,像刘女士未开的卡,是整个转让出去的,没想到的是后来那个健身房又再次易主,这个卡就彻底作废了。当时区消保委的工作人员来调查此事,他们也是如是说,问题确实无法解决,这个卡也变成了废卡,刘女士想要维权比较难。
针对健身馆预付卡消费问题,消保委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首先查看企业证照是否齐全、营业执照是不是合法、经营项目是不是经过备案许可。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办卡信任度也会高一些。同时尽量避免一次性预存大笔金额,不能因为优惠力度大,看着很诱人就不冷静了,办卡一定要理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内容,对含混不清的条文要当面进行确认、补充,对不合理的条款内容要及时纠正,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犯。另外,合同一定保管好,以后维权的时候可作为证据。同时要妥善保存好消费记录和消费票据。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消费者可以跟经营者自行协商,如果自行协商双方达不成协议,消费者可以选择:第一可以向消保委投诉,第二可以向主管行政机关投诉,第三可以选择仲裁,第四可以到法院起诉。(王玲 张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