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鸿)2月4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有效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保障2021年春节等特殊时段药品安全,根据省药监局统一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该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守土尽责,细化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截至1月底,全市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21家,医疗机构86家,药品经营企业限期整改10家,警告1家次,医疗机构限期整改2家,立案查处2起;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84家、医疗机构98家,立案3起,责令整改7家;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191家,限期整改1家,排查假冒及不合格化妆品119批次,暂未发现不合格化妆品流入我市。
在春风行动中,市局综合执法支队发挥监管执法主力军作用,成立5个行动小组,明确、细化检查方案,确定统一行动时间,联合公安部门共同参与,采取日常执法检查和集中执法行动相结合工作方式,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检查66家药械化经营单位,发现违法行为7起,立案5件,移交公安机关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