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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出村务家底 照亮百姓心底
【字体: 】 发布时间:2020/11/19 9:27:5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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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推行阳光村(居)务

(记者 孙鸿)村(居)务公开作为党群关系的“纽带”,是党委政府的声音传达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村(居)务公开全面化、透明化、规范化,近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就村(居)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和程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切实打造阳光村(居)务,全方位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规范公开内容。凡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居)民希望了解和参与的事项,无论事前、事中、事后,都要进行公开(政策法规要求保密的除外)。

规范公开方式。在村(居)“两委”所在地或群众聚居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向村(居)民公开。在淮南市阳光村(居)务监督平台公开。

规范公开时间。对于一般的村(居)务事项每季度首月15日前公开。涉及居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居民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开一次。

规范公开程序。按照提议—确定—公开—(质询答复)—建档的程序进行,增强公开效果。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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