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民政部门肩负着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硬任务、硬要求,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洪涝灾害打乱了我们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我市民政部门准确把握在“六稳”“六保”工作中应当肩负的使命和任务,用实际工作成效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市民政部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总体要求,紧盯民政兜底目标,精准实施兜底保障政策,确保兜住、兜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切实筑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今年以来,我市民政部门结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
今年以来,我市市辖区和凤台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42元,寿县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市辖区和凤台县城市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3200元,寿县提高到每人每年9600元;市辖区和凤台县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200元,寿县提高到每人每年6600元;全市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400元。新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同时,我市还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和阶段性提高价补标准。今年以来,累计为98.57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766.8万元。
织密编牢“四张网”
今年以来,我市民政部门织密编牢“四张网”:织密编牢最低生活保障网。今年以来,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7万人次,发放保障金3.91亿元。织密编牢特困人员供养网。今年以来,累计为特困供养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1.16亿元,发放护理补贴409万元。织密编牢临时救助救急网。今年以来,累计为2607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98.2万元,其中疫情、灾情期间,为433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2万元。织密编牢特殊群体保障网。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通过工作机制“制度化”、保障服务“精准化”、阵地建设“标准化”、政策宣讲“多元化”、关爱保护“专业化”模式,提高我市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定期走访制度。
推进五项机制
今年以来,我市民政部门还推进了五项机制:健全数据比对机制。对在保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加强与殡葬数据比对,经调查、核实已死亡人员及时出保。今年以来,在保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经与殡葬数据比对,经调查、核实已死亡人员及时出保1749人。
强化信息共享机制。新申请救助对象和已获得救助的对象在动态审核时,须经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对后方可审批,对有预警、有疑议的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杜绝“错保、漏保”现象。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核对59698户次148473人次,预警17054户次26721人次,其中新申请人员9925户次30706人次,预警3759户次6209人次。
统筹制度衔接机制。密切关注“三户一体”人员生活状况,对符合条件人员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范围;对收入超过保障标准但生活仍不稳定人员落实“减退帮扶”政策,确保其稳定脱贫;对疫情防控期间,强化主动发现,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将1328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洪涝灾害发生后,市民政局第一时间会同市财政局紧急下拨临时救助资金210万元,对基本生活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按照“先行救助”的原则实施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
推进权限下放机制。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启动了低保、特困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按照建立“乡镇(街道)主导、县(区)民政监督”的审批新格局,授予乡镇(街道)承担起低保、特困审批主体责任,全市确定了13个乡镇(街道)开展首批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覆盖到所有县区,各县区均制定了实施方案,把低保、特困审核审批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切实提高救助的准确性和审批的时效性,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好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
建立多元化救助机制。通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以“货币”为主要救助手段,向“货币+物质+服务”多元化救助模式转变,为兜底保障对象中失能半失能人员、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孤残儿童等群体提供亲情化服务;为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因疫情造成的暂时性生活困难,我市率先在全省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体按照每人12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此项政策惠及13.15万名困难群众,地方财政支出资金1578万元;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正常运行,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养老服务机构,市级给予水、电、气费用一次性补助33.8万元,降低养老机构运行成本,帮助其不受疫情影响正常运转。(记者 李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