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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动态调整市级涉企收费清单
【字体: 】 发布时间:2020/10/21 9:04:3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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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孙鸿)日前,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对现行的淮南市涉企收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

此次动态调整的主要变化包括: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皖交路〔2019〕144号、皖交路〔2020〕26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皖发改价费〔2019〕622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自2019年11月19日起,调整我省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皖发改明电〔2020〕13号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疫情防控期间对复工复产企业一律降低50%;省级涉企收费清单(2020年)不包括城镇垃圾处理费,从市级涉企收费清单中取消。政府性基金部分,根据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此外,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和涉企保证金部分未做调整。各县发改部门将会同财政和经济、信息化等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收费政策以及权力清单等变化情况,年底前完成本级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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