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苏国义 通讯员 陈慧珺)追讨欠款是生意人最闹心的事情,不到万不得已当事人一般都不愿意诉诸法律对簿公堂。这不,最近市民陈女士就遇到了这么一件烦心事,别人欠她的一笔37494元的货款老是讨不回。几经折腾后,她无奈走上了法律途径,结果未曾想,短短半天,法院就帮她把欠款追了回来。
8月2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大通区人民法院获悉,7月29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走进一位面色忧愁的女士。她告诉接待自己的书记员郑禹宸:我姓陈,我要起诉程某,她拖欠我三万多元货款老是不还,我家现在着急用钱。郑禹宸一边安抚陈女士的情绪,一边了解案情。原告陈女士介绍,她是个体经营户,经营着一家干鲜杂货铺,被告程某承包着本市一所学校的食堂,程某经常来她经营的店里购买各类干鲜货商品。截至2019年年底,程某共拖欠陈女士各种干鲜货商品货款37494元。当前,陈女士店铺资金周转困难,多次向程某催要货款,程某却以自己要买房为由久拖不还。在陈女士母亲因病急需用钱的情况下,程某仍然欠款不还,无奈之下陈女士只好求助法律。
了解完陈女士的案情后,郑禹宸马上按照诉状上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被告人程某。电话中,程某承认拖欠货款的事实,并说自己目前无力一次性还清货款。得知程某当天正在法院附近,郑禹宸抓住机会,当即建议其来大通区人民法院,由法院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解决矛盾。郑禹宸告知程某拖欠货款不还,将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劝导,程某最终同意分期返还货款37494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困扰陈女士的烦心事半天工夫得到了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