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图片新闻 > 让依法文明养犬理念深入人心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爱的后备厢”满载的是亲情与乡愁
 从春节习俗中汲取文化自信的力量
 参军入伍 让青春更精彩
 让文物“活起来” 博物馆“火起来
 绽放绚丽青春之花
让依法文明养犬理念深入人心
【字体: 】 发布时间:2020/7/7 8:40:17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我市深入开展《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养犬管理看似小事,却事关市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事关城市文明形象。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我市各级人大代表带头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共有200多名人大代表参与其中,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为《条例》实施营造了浓厚社会氛围。在吾悦广场、淮橡社区、龙湖中学等处,代表们采取设立宣传台、悬挂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解读《条例》内容,开展有奖问答,引导市民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自觉做文明、自律的养犬人,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

作为《条例》制定机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条例》的落地见效。市人大常委会分管负责同志率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赴外地学习经验,结合淮南实际,持续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淮南电视台、淮南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宣传《条例》,要求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有力有效推进《条例》实施,推动依法文明养犬理念深入人心,为市民创造更加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接受淮南日报记者专访,就《条例》的内容、意义和亮点进行详细解读,便于市民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

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注重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条例》宣传。寿县人大常委会通过设立宣传台、制作宣传展板、印发宣传材料,着力提高市民知晓率,树立依法、规范、文明养犬意识。凤台县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参加《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引导市民文明养犬。田家庵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深入机关、学校、社区等开展宣传活动,让《条例》走进千家万户。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人大常委会及毛集实验区人大工委纷纷采取不同形式宣传《条例》,推动形成依法、文明养犬的生动局面。

市直部门积极参与,凝聚《条例》宣传合力。市司法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相关部门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加强《条例》宣传,推动《条例》入心入脑。市公安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职工生活区,发放《致养犬市民朋友的一封信》,讲解文明养犬知识及注意事项,提醒居民及时为爱犬免疫、携犬出户应束牵引带等,自觉养成文明养犬好习惯。市城管局组织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宣传彩页,解读文明养犬知识及不文明养犬处罚措施,引导市民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让文明养犬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

图为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带头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开展《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普及依法、规范、文明养犬知识。(记者 朱庆磊 通讯员 刘宇翔)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