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法制新闻 > 消失的红色头盔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爱的后备厢”满载的是亲情与乡愁
 从春节习俗中汲取文化自信的力量
 参军入伍 让青春更精彩
 让文物“活起来” 博物馆“火起来
 绽放绚丽青春之花
消失的红色头盔
【字体: 】 发布时间:2020/5/19 10:27:09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近日,程某家属带着一面写有“奋厉风行 破案神速”的锦旗来到市交警支队潘集大队,对事故处理民警执法为民、办案神速的工作态度表达了感激之情。

事发凌晨 电动车撞伤行人逃逸

事情还得从4月7日说起,当日凌晨4时许,潘集交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辖区高皇镇境内高皇派出所三岔口,一行人被车辆撞上,肇事车辆逃逸,伤者已送医院。接警后,交警迅速赶至现场。发现事故道路为南北走向,事故发生点无监控。交警仔细勘察现场发现有车辆倒地划痕,还有血迹,除此之外,没发现遗留有任何碎片类线索。从倒地划痕看,肇事车辆应该为一辆两轮电动车或两轮摩托车。随后,交警了解到,伤者程某,当天早起散步时被一辆电动车撞倒,随后被同样散步的程某甲发现送往医院。

事故现场 红色头盔不翼而飞

办案民警兵分三路,分别进行监控调查、现场走访,医院询问伤者。据送伤者到医院的市民程某甲反映,在他赶到现场时,发现现场遗留一顶红色头盔,因要送伤者去医院,带着不方便,丢在现场又怕被别人捡走,于是将红色头盔藏进案发点路旁的绿化树丛里,随后将伤者程某送往医院。交警在事故发生点却没有找到程某甲所说的红色头盔,程某甲却坚定地说头盔是藏在事故发生点路旁绿化树丛里,那么是谁拿走了头盔?是不是肇事者又返回现场拿走头盔消灭证据线索?作为现场唯一遗留物,这顶红色头盔具有很大的侦破价值,找到谁拿走这顶头盔就成了办案民警侦破入手点。办案民警围绕事故发生点调取了大量监控,展开大量走访,经过一个星期的排查走访,终于找到拿走红色头盔的人程某乙。原来当天程某乙也是早起散步,距离程某甲不远,发现程某甲偷偷地藏了一个东西到路旁的绿化树丛里,感到很好奇,在程某甲走后,程某乙拿走了程某甲藏的红色头盔,随后送给了其同学,同学发现头盔太旧又把头盔扔了,案件线索中断。

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最佳侦破期是一周内,这顶红色头盔却给了办案民警很大的干扰和误导,案件侦破“黄金期”也过去了,这让办案民警很失望。

峰回路转 监控发现嫌疑车辆

办案民警调整思路,对案件重新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围绕事发地,将排查范围进一步扩大。位于现场20米处有一监控,通过监控发现,当日5时23分44秒,伤者由南向北通过视频进入事故现场方向,5时24分10秒,一辆两轮黑色电动车由南向北通过视频进入案发点方向。驾驶人头戴红色头盔,车左把处挂有红色安全帽,车上有紫色白点花档布。5时24分53秒,这辆两轮电动车却由北向南反方向驶过监控,视频中可以发现驾驶人一边行驶一边回头看。办案民警抓住这辆两轮电动车,展开重点排查。

锁定目标 肇事者浮出水面

办案民警调取监控,经过一番排查,发现嫌疑车辆多日之前,一直是从南向北途经案发路口,经淮河大坝新修路段到达大通区洛河路206国道。事故当天这辆车却没有从此通过。经办案民警对事发当天这辆电动车行驶路线排查,发现这辆电动车在案发点返回后,绕过案发点,有意一路避开监控,向西从高皇镇镇政府门口路段折向南一条小路到达淮上渡口,再过河进入田家庵区,沿田大路到达田东通过六里站进入206国道。经过洛河镇到达上窑镇境内。办案民警对高皇镇龙窝村所有两轮电动车逐一进行排查。终于,在一处监控点截取到该辆电动车驾驶人正面图片,经过技术识别,成功识别该人为高皇镇龙窝村程某丙,同时,办案民警也排查出程某丙确实有一辆两轮电动车。所有信息相吻合,办案民警决定直接面对程某丙,通过网上信息得知程某丙之前报过一起盗窃案,为不打草惊蛇,办案民警以询问盗窃案为由将程某丙传唤到警队。在大量事实证据下,程某丙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事实,案件成功侦破。

心怀侥幸 肇事者摆下“迷魂阵”

据肇事者程某丙交代,他在上窑镇境内一工地干活,来回交通工具就是自己的两轮电动车。事发当天,他像往常一样早早起床,带上干活工具和午饭。行驶至案发点时,看到前面一行人,由于避让不当,将人刮倒,看到周围也没人,乘着凌晨天也不怎么亮,赶紧拾起散落在地上的工具及饭盒,心怀侥幸,逃离现场,因常走这段路,知道路上有监控,为避开监控,绕路逃逸。至于为什么没捡拾掉在现场的红色头盔,程某丙说,这顶红色头盔也是他路上捡的,心想反正不是自己的,故意留在现场,还能摆个“迷魂阵”。 最终,程某丙的“迷魂阵”没有干扰到交警侦查。(记者 罗静 通讯员 王洪雨)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