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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企业负担 支持复工复产
【字体: 】 发布时间:2020/4/8 11:48:5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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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阶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气价

(记者 孙鸿)为切实降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成本压力,支持复工复产,根据省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近日,淮南市发展改革委出台政策规定,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

根据规定,非居民用气价格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自2020年2月22日至6月30日,下调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3.75元/立方调整到3.12元/立方。继续对用气大户给予适当优惠政策。即:年用气量50~100万立方的,优惠0.05元/立方;年用气量100~500万立方的,优惠0.10元/立方;年用气量500万立方以上,优惠0.15元/立方。

同时,继续执行安徽省疫情防控期间价格政策。自2020年2月9日至5月8日,中小微工业企业用天然气(管道天然气)价格下调10%,其中:2月9日至2月21日,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下调10%;2月22日至5月8日,在上游降价疏导后基础上下调10%;5月9日至6月30日,按照上游降价后价格执行。自2020年2月21日至5月20日,涉农企业用天然气(管道天然气)价格下调10%,其中:2月21日,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下调10%;2月22日至5月20日,在上游降价疏导后基础上下调10%;5月21日至6月30日,按照上游降价后价格执行。

此外,对使用非政府定价的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等非居民用户,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结合进气成本情况,给予气价优惠,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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