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黄丽娜)日前,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对宁某采取了拘传的强制措施,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另一被执行人王某也表示近日内将案款付清。
申请人淮南市某商贸公司系从事食品、酒水等物品销售的公司。2016年12月,宁某与王某经他人介绍与申请人达成酒水代售合同,由宁某与王某共同帮助该公司销售酒水。但在代售过程中,两人多次拖欠货款。后淮南市某商贸公司通过向田家庵区法院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该院判决生效后,宁某和王某迟迟没有履行法定义务。2019年11月1日,该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各种法律文书,并冻结了两名被执行人的网络银行,但账户上的存款不足以偿还欠款。11月26日,该院将宁某拘传到院,要求其立即履行义务。慑于强大的执行压力,宁某当场将5.9万元欠款付清,履行了法律义务。另一被执行人王某也表示将在近日内把余款还清。
至此,一件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