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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制新闻 > 淮南对骗取公积金下“狠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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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对骗取公积金下“狠手”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10/17 10:02:0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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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骗提骗贷等涉黑涉恶行为专项行动

(记者 孙鸿)日前,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自2019年起,开展为期2年的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骗提骗贷等涉黑涉恶行为的专项行动,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营造风清气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生态,保证资金安全,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以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采用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为打击重点,在全市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建立防控机制,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机制,切实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定运行。

行动期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利用门户网站、淮南日报等媒介,开展宣传活动。采取集中摸排和动态化核查摸排相结合的机制开展线索排查。重点通过前台审核、群众举报、信访办理、网络舆情等途径摸排线索,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地址,及时获取线索,全力查实,依法依规处理。

同时,加强与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信息共享机制,联网核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人的个人身份、户籍、房产交易等信息,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行为和要件真实准确。针对街头张贴的骗提骗贷小广告、非法链接网站和骗提骗贷的短信现象,建立与公安等部门的协调办案机制,及时将获取的线索和证据固定后移交相关机关依法惩治,形成推动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的合力。

对查实的骗提骗贷违法案件中涉及的非法中介组织,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肃惩处,将非法中介组织的违法事实情况向有关部门报送,将其列入社会失信黑名单;违法行为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骗提骗贷的缴存职工,责令其限期退还提取资金或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将其列入公积金失信黑名单在系统内标识,3年内不允许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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