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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制新闻 > 合伙人“消失” 原是误会捣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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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消失” 原是误会捣鬼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7/30 10:18:0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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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陆彬)刘某和朋友王某合伙开公司,刘某想退出,王某也同意。可是大半年过去了,王某像“消失”了一样,找不到朋友的刘某只得到法院起诉。经过法官的认真梳理,发现王某离开淮南并非故意躲避。日前,该案件顺利审结。

几年前,刘某和朋友王某合伙开了一家装潢公司,后因为经营不善,刘某便想退出公司经营,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某,王某也同意了,还给了刘某10万元作为补偿。但是,从2018年就答应变更法人的王某,直到2019年既不接刘某的电话,也不联系刘某去相关部门变更手续。刘某担心如果公司出现什么法律纠纷,会影响自己的征信,于是今年4月,刘某便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公司法人。

案件受理后,法官仔细查阅了材料,对王某迟迟不去变更法人的行为感到非常迷惑,便分别找刘某和王某进行沟通了解。原来,见装潢公司生意一日不如一日后,王某也萌生了转行的想法。从2018年开始,便去重庆学习奶茶技术,想加盟一家奶茶店,把变更公司法人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而这边一直联系不上他的刘某却误以为是王某故意在躲着自己,不去变更。

在法官向双方把事情的经过解释清楚后,在开庭当日,刘某提交了撤诉申请,两个人也前往相关部门办理了法人变更手续,案件圆满审结。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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