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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社会新闻 > 公职人员注意了 69份交通违法“抄告函”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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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注意了 69份交通违法“抄告函”发出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6/19 7:33:2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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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苏国义 编辑 汤宁)“本次69份抄告函已寄往了各单位,其中交通违法最严重的车辆近6个月违法行为达到了16起,最轻的也有6起”。6月17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创城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最新一批公职人员名下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函已发出,其中部分车辆违法行为多到有些“吓人”。

6月17日上午,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走进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遇到民警正在整理部分抄告函备档复件。民警介绍,这些复件和寄送的原件是一模一样的,它上面印有交通违法人员姓名、单位名称、名下车辆号牌,交通违法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等详细信息并盖有“淮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淮南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红色印章。

“这批抄告函涉及数十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创建办有关负责人展开手中的抄告函告诉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这些车辆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违法停车、未礼让行人、违法变道、闯红灯等。”其中,一辆违法次数达到16起的车辆信息显示,近两个月来,该车习惯性的在通过有红绿灯控制的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结果造成大量违法事实。

根据淮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等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规。我市公职人员多次违反交通法规,或多次出现不文明交通行为,或交通违法及不文明交通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抄告其所在单位。其中,交通违法类型主要分为公职人员名下车辆违法和公职人员个人违法,所以,公职人员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督促好驾驶自己名下车辆的驾驶人文明行车。

另外,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将列入文明单位评选负面清单,单位有职工发生交通违规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在文明单位评选中视情扣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实行抄告时,同时抄送市文明办,凡被抄告的,要加倍扣分。职工交通违规人数较多、职工中发生多起严重交通违法案件、职工交通违规或不文明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图为民警对部分抄告内容进行审核。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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