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寿县人民法院新桥法庭审结了一起病重丈夫主动起诉健康妻子与其离婚的特殊案件。
时间追溯到2007年,当时起诉人吴某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姑娘梁某,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同年登记结婚,并于第二年生育了一个儿子,三口之家日子过得其乐融融。2015年初,吴某为了方便接送妻儿及改善家庭经济状况,贷款购买了一辆轿车跑业务。同年4月的一天,辛苦了一天的吴某突发脑出血病倒,经医院抢救吴某虽然保住了生命,但却落下了生活不能自理的瘫痪病症。
梁某坚持照顾了丈夫吴某一段时间后,承受不住生活的压力,选择了将丈夫和孩子留给公婆照顾,自己外出打工。2016年6月,梁某见吴某康复困难,到法院起诉离婚,后因证据不足被法庭驳回离婚诉请。2018年12月,梁某再次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认为梁某在丈夫病后一直离家在外,对家庭不管不顾,也未曾给予家庭经济上的支持,其做法违背公序良俗;而吴某病情有所好转,觉着梁某能回归家庭,不愿离婚。考虑到吴某的病情及年幼的孩子,法院驳回了梁某第二次离婚诉请。
就这样,时间走到了2019年。今年5月初,感到身体全面康复无望的吴某主动提出了离婚诉请,吴某认为自己和梁某已经感情破裂,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为了不耽误梁某的未来,吴某决定和梁某离婚。经过法庭多方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离婚调解意见。(记者 苏国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