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表彰优秀 淮南马乐天、寿县公安局团支部上榜
5月4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团市委获悉,共青团中央日前印发了《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淮南第一中学高三(10)班学生马乐天荣获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淮南市寿县公安局团支部荣获2018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决定》称,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各级团组织奋发有为、再创佳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共青团中央决定,授予周天等295名同志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肖雄等200名同志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赵庚等26名同志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脱贫攻坚驻村团干部专项”称号,授予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团委等500个基层团组织2018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称号,追授霍成等14名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追授曾翙翔等2名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淮南一中高三(10)班学生马乐天出生于2001年。在学校里,他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习品质和追求卓越的信念,成绩优秀,先后在省市各级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在生活中,他尊老爱幼,孝顺父母,积极为父母排忧解难,是一名孝老爱亲的好少年。作为一名共青团员,他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共青团员的榜样作用,让自己成为一面引领大家积极奋进的旗帜,与大家共同学习,一起追梦。他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新风,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
寿县公安局团支部现有团员9名。团支部本着“凝聚青年、服务大局”的思想,团结带领全体团员青年在公安战线上舞动青春。依托思想教育和业务交流,引领青年民警立足岗位言奉献;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和青年性格特点,在精准服务群众上下工夫;聚焦实战演练和拓展训练,提高青年民警业务素质,进一步凝聚警心;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文明创建、禁毒防艾、交通安全、反对拐卖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扩大团组织影响力、感召力、传播力。该团支部先后获得县级、市级、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图一:课外时间,马乐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给“淮小绿”做保洁。
图二: 寿县公安局团支部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护学活动。(图片由团市委提供)(记者 廖凌云 编辑 汤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