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卖夜鹭 有人爱夜鹭
一字之差 天壤之别
打渔时看到一只重点保护野生鸟类夜鹭,渔民没有想到放生,却打起将夜鹭卖个好价钱的主意。4月24日,谢家集公安分局蔡新路派出所接到举报后,对渔民进行批评教育,并将夜鹭放回大自然。
当日10时许,蔡新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谢三村菜市场有人兜售野鸟,疑似国家保护动物。民警赶赴现场,见一位渔民手中拿着鸟在菜市场叫卖,经查询此鸟为夜鹭,主要以鱼、虾、水生昆虫为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渔民说此鸟是其打鱼时在芦苇荡中捡拾到的,并不知道这只鸟是保护动物,只想着顺道卖点钱。民警当即对其兜售野生动物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经查,夜鹭的精神尚好,身体没有大碍,为确保夜鹭的安全,民警将夜鹭带至东津渡水塘放生。
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各种野生鸟类数量增加,活动也更加频繁,群众如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要及时求助有关部门,以让野生动物得到妥善安置。(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