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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老鳖壶”引起的纠纷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4/25 9:50:0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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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中午,淮舜公安分局钱甸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有商铺卖劣质产品,欺骗消费者,引发纠纷。

接警后,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当事人沈某称自己于4月22日下午在该商铺购买了一个水壶(俗称:老鳖壶),随后就把水壶带回家。第二天上午拿出来准备装水时,发现水壶后面出现了一条裂痕,于是沈某以水壶质量差为由,要求商铺退换。商铺店员检查后称是沈某是自己摔的,不予退换,双方发生争执。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民警坚持“切实关注群众焦点,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的原则展开调解。开始双方态度十分坚决,均要求对方让步,民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反复劝说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商铺为顾客免费调换,双方握手言和。(通讯员 陈天乐 记者 李严)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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