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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租客遇上了“犟”房东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4/11 9:55:5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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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不交租金还玩失踪 房东誓将维权进行到底

“赖”租客遇上了“犟”房东

租房子,交租金,这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可是,房东高先生最近却一直为讨回租客拖欠的9个月共计9000元的租金而奔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租客各种理由拖欠租金

高先生在朝阳东路金地国际城A区有一套小公寓,一直未入住。2018年3月,他通过房屋中介,与一名叫蒋某的男子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一年,租金为每月1000元,每两个月一付,并交押金1000元。

刚开始时,一切都显得很顺利。按合同约定,高先生如期收到了蒋某首期两个月的租金和1000元押金。但后来发生的事情,让他始料未及。到了第二次收租金时,蒋某称自己暂时没钱,单位半年才发一次钱,等发了钱再交租金。高先生表示,出于好心,当时同意了。可是,等了半年,再向蒋某要租金时,他又表示,父亲生病了,等病好了再交租金。高先生也没多想,就又同意了。就这样一拖再拖,转眼到了2019年,眼看就要过春节了,再次拨打蒋某电话,已打不通了,人也联系不上。

同意交租后来却又变卦

租金要不到,人也联系不上,这可怎么办?根据合同约定,在租赁期内,连续拖欠租金达15日,房东有权收回房屋。高先生进行了相关法律咨询后,报了警,通过派出所把房门打开,并重新换了门锁。之后,民警联系上了蒋某,蒋某表示同意交租金,可后来又变卦了,表示等房子到期了再付。之后,高先生再打蒋某的电话,对方仍不接听。

4月4日下午,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来到这间公寓。高先生介绍,租金没要到,房子内的洗衣机、卫生间门锁等设施也坏了。当天下午,高先生又拨打了蒋某的电话,这一次打通了。对方在电话中振振有词地表示,房子转租给了别人,等别人给了钱,他再付租金。而按照合同约定,承租期内,在没有预先征得房东书面同意前,不得转租给第三方。高先生质问其为何未经同意就把房子转租给他人时,对方挂掉了电话。之后,再打,一直无人接听。

房东申请仲裁维权到底

“一开始,出于信任和好心,才同意他拖欠租金。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人,不讲诚信,更不讲法。”高先生表示,“没有钱不要紧,但他这种方式太气人,我一片好心换来的却是欺骗。”

这份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要提交淮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因此,2018年11月时,高先生向淮南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并得到受理,交了700元仲裁费。之后,高先生与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和公证人员来到蒋某身份证上的住址所在地,据他人介绍,蒋某一家早就不在当地住了。

4月8日下午,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和高先生来到淮南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可通过登报进行公告。公告分三次进行,持续时间比较长,等到作出裁决,再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能要到明年了。高先生表示,不论多难,不论等多久,他都要坚持下去,一定要通过法律的手段将这件事解决掉。

“这已经不是钱的事了。”高先生说,他希望通过这件事,让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也希望能引起社会对诚信的关注和重视,人人都能知法、敬法、守法。(记者 张明星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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