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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制新闻 > 借款未出具借条 支付宝账单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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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未出具借条 支付宝账单为凭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4/11 9:46:1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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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需要出具借条,这个法律常识大家都不难理解。但如今网络的发展,微信、支付宝等转账功能的出现,使得朋友之间借款往往并不需要见面交易,从而导致借贷行为并不都会有借条。没有借条是不是就要不回借款呢?近日,寿县法院安丰法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解答了这个问题。

宋某某与杨某某均在江苏省太仓市工作,由于两人系安徽老乡,所以关系甚好。2018年4月,杨某某因临时用钱,通过电话联系宋某某要求借款2.5万元。考虑朋友关系,宋某某二话没说通过支付宝转账2.5万元给杨某某。事后,宋某某索要借款,杨某某却一直借故推脱。无奈之下,宋某某一纸诉状将杨某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民间借贷纠纷中,杨某某虽未就借款向宋某某出具借条,但宋某某向法庭提供了2.5万元的支付宝转账回单以及双方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印证了杨某某借款的事实,据此,法院判决杨某某偿还宋某某借款2.5万元。(记者 王玲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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