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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好参保人员“救命钱”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4/9 10:01:4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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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举报查实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我市4月份在全市开展以“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活动。

医疗保障关乎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全市医保系统奋发作为,努力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医保基金监管依然面临严峻形势,在一些地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形式多样、屡禁不止,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任重道远。

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2018年9月,原市人社局会同公安、卫健、财政、药监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和回头看活动,我市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64家,定点零售药店225家,暂停了定点管理26家,终止定点管理2家,追回医保基金1189.43万元。

今年,全市医保系统将加大打击力度,持续保持医保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坚持“公立民营一样查、大额小额一起查、所有线索一律查、机构人员一同处理”,并将适时公布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起到查处一批、震慑一批、教育一批的作用。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市医疗保障局将组织县区医保局上下联动、交叉互查,开展飞行检查,全面检查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线索查办流程,设立医保诚信“黑名单”,建立失信惩戒体系,强化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充分利用智能监控系统。升级完善信息系统,加快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与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提升医保实时监控和智能审核水平。

据了解,集中宣传月期间,全市医保系统将借助媒体、深入各定点医药机构、各级医保经办窗口、街道社区、农村乡镇开展宣传。同时,活动鼓励社会监督,期待在我市掀起一场反欺诈骗保的“人民战争”。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共同印发了《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查实的欺诈骗保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给予查实欺诈骗保金额不高于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查实欺诈骗保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以精神奖励为主。 (记者 周玲)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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