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面子”,驾驶员祁某不仅让自己深陷囹圄,还被罚款万余元,这份“面子”真的很贵。
3月15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八公山大队孔集中队在308省道张楼路段设点进行超速整治行动,16时07分,一辆皖D牌照黄色小型轿车因超速被拦停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祁某脸色通红,身上散发一股浓烈的酒味,便怀疑其有酒驾嫌疑。民警询问祁某是否喝酒了,祁某却一口否认并谎称是被晒的。民警告知祁某在前方测速点被测出时速为88公里/小时(该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超过规定限速20%以上,随后将祁某带往警务车。在警务车内民警对祁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祁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祁某被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经询问得知,祁某中午和朋友在八公山区土坝孜一家饭店吃饭,席间喝了三四两白酒。饭后朋友让祁某送他,祁某虽然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碍于情面便开车送朋友回家,结果因超速被交警查获。
3月19日,检验鉴定报告显示,祁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9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本来他的朋友打车回家最多只要30元钱,但醉酒驾驶的罚金达到或超过一万元。祁某还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准申领和1至6个月拘役,祁某真是悔不当初。(记者 李舒韵 编辑 汤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