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淮河干流全面进入禁渔期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子在腹中”。阳春三月,万物复苏,正是鱼虾繁衍和增殖的大好季节。从3月1日起,淮河干流全面进入禁渔期。
3月上中旬,淮南市渔政处联合各县区渔政部门,在淮河干流开展禁渔巡航检查,旨在落实淮河禁渔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淮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保护淮河流域水域生态环境奠定基础。
市渔政人员介绍,设立禁渔期是保护渔业资源的一项重要措施。《淮南市2019年春季禁渔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当前禁渔区域为淮河干流淮南段及焦岗湖芡实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其中淮河干流淮南段禁渔时间为3月1日-6月30日,焦岗湖芡实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时间为3月1日-8月31日。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作业行为,做到“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禁止销售违禁捕捞渔具,禁止收购、销售违禁渔获物。
禁渔巡航执法检查中, 2艘船舷两侧悬挂着宣传横幅的渔政船沿淮河干流溯流而上,由于前期已进行过宣传,淮河干流已几乎见不到布网。在潘集段,渔政人员发现近岸水面布有“迷魂阵”,便用船上铁锚予以损毁,使其失去捕鱼功能。在另两处近岸水面,渔政人员发现水上竖有多根竹竿和树棍,便怀疑水下布有暗网,于是,渔政人员便将铁锚抛向此处,果然拉出暗网,当即将此违法布下的网具予以切割破坏。
渔政人员表示,保护鱼类就是保护环境,更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禁渔期内,渔政部门将加强执法,采取灵活多样的监管措施,严厉打击违反禁渔期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渔期各项管理规定,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及时举报。
图:渔政人员损毁捕鱼用的“迷魂阵”(记者 张雪峰 编辑 汤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