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选择这家饭店吃饭就是因为有打折,可没想到的是打过折商家就不给开发票,如果坚持要发票的话,就不能打折,哪有这样的道理。”近日,有市民向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反映自己遇到的情况。
打折餐不能开发票
据该市民称,前不久她请朋友在一家饭店吃饭,当时饭店给的是午餐7.8折的优惠,而且充卡还会多送50元的餐券。该市民觉得折扣挺划算,于是在该饭店共消费了400多元,打完折后共计328元,该市民在付钱的同时要求收银员给她开发票,收银员称已经打过折了,不能再开发票。该市民表示她既然在此消费,开发票是饭店应该做的事情,打折是饭店促销手段,不能把这个促销手段当作是拒开发票的理由。虽然该市民与收银员说了好久,但对方始终以已打折不给开发票为由拒绝该市民的要求。最后,因为该市民赶着上班,最终没有拿到发票。该市民表示这个事情是饭店在偷税漏税,应该查处。
开发票市民有话说
对于拒开发票一事,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不仅前往该市民消费的饭店,同时也对旁边几家饭店进行了走访,均表示他们是小本生意,虽然每天客流不断,但是除掉房租、人工、水电等杂七杂八的费用,已经没有多少利润,而且为了揽客,每桌餐都是有折扣的,这样算下来能不亏本就算不错了,如果顾客还要发票,那真是难以支撑下去。
而顾客对拒开发票一事,反映也不同。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随机走访发现,市民的看法基本归纳为两种,一种理解派,一种坚持派。
“我觉得现在餐饮也很不容易,为了招揽客人,饭店都搞什么充500送500,或者是充值当天免单等活动,像打几折这样的活动就更常见了,要是算下来,饭店确实赚不到什么钱,如果顾客还要发票的话,饭店还要交税,基本上那一桌根本就不赚钱了,所以大家相互理解,既然已经打折了,我也就不再要发票了。”一些市民这样告诉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
而坚持派却认为自己作为消费者有权要发票,而且打折是饭店的事情,索要发票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不能因为饭店打了折,消费者就不能要发票,这不是变相地偷税漏税吗?
任何经营形式都应开取发票
税务部门表示,餐饮业这种“打折就不给发票、用完就不给发票、借用其他商家发票”的做法是违规的。无论是何种经营方式,只要发生经营行为或收付款行为,经营方都应当提供税务部门的正规发票。商家不提供发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违法情况,可以处罚款。
同时,税务部门也提醒消费者在面对经营者不提供发票的违法行为时,应收集证据,例如录音、录像,最好是在现场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执法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记者 王玲 编辑 汤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