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张先生致电市长热线及淮河早报、淮南网,咨询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员养老保险补贴如何办理等相关事宜。
张先生称,根据安徽省政府在2015年(皖政{2015}82号)文件规定,对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的养老保险补贴。因不了解相关具体政策和办理手续,所以其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解答。
针对张先生提出的疑问,市人社局给出了答复。张先生所询问的养老保险补贴其享受社保补贴的范围和标准为:城镇残疾下岗失业职工以个人名义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以及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可按上年度全省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2%给予补贴,所需资金从当地结余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至于如何申请社保补贴问题,市人社局称,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持《残疾证》和已缴费证明到参保地的残疾人联合会申请,经参保地残疾人联合会审查后,每季度或半年将享受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及享受的养老保险补贴汇总,统一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经核准后将补贴资金转入当地残疾人联合会,由当地残疾人联合会按批准享受的补贴标准发还给参保个人。
(记者 柏雪 编辑 汤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