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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颁发禁令规范城管执法
【字体: 】 发布时间:2017/6/8 10:42:0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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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讯(记者 范孝东 通讯员 宋 辉)记者6月1日从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悉,《淮南市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七条禁令”》正式出台并在全市范围内执行,以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的管理,树立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据了解,淮南市结合当前开展的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制定了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七条禁令”,内容包括严禁城管执法人员侮辱打骂管理相对人、挪用私分罚没财物、酒后上岗、非公务着制服进出餐饮、购物、娱乐场所等7种行为。违者将被处以警告、撤职甚至辞退或者开除处分,触犯刑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安徽日报》6月7日8版报道)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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