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系列评论之四
一场声势浩大、力度空前的“向垃圾宣战、建美丽家园”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如风暴一样在全市农村刮起。农村环境集中整治,重在秉持从严从实的态度和标准,重在抓落实、出成效,重在增强工作执行力,将各项部署落地。
必须加强领导、属地负责。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负责全市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县区、经开区、高新区要切实担起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强力推进实施。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抓好整治任务检查指导。
必须压实责任、紧抓快干。要认真落实市领导联系点制度,市四大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乡镇,与扶贫联系点相一致。联系领导要对所联系的乡镇环境整治工作定期开展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县区、经开区、高新区领导班子成员要全面建立联系点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查落实,亲自研究解决问题。
必须抓好宣传、营造氛围。要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实施步骤、具体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各镇村宣传栏、文化墙、道路沿线悬挂横幅等开展宣传,普及卫生知识。充分利用农村有线广播,开展环境整治政策宣传。
必须常态督查、严格考核。市文明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联合开展督查,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度。要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区和乡镇给予奖励,对工作进展慢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和问责。从4月份开始,每月检查通报一次,全市10个县区(经开区、高新区)综合排名,扣除最后1名的市级补助资金,奖给第一名的县区,每月照此,循环往复。
必须抓细抓常、立足长效。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不是“一锤子买卖”,要在三个月集中整治的同时,建立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实现全市所有乡镇、村庄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真正实现常态化,避免进入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建立投入保障机制,今年市财政要调度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用于农村环境整治;从明年开始,市财政将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投入5000万元以上,各县区也要做出相应安排。利用市场化运作,采取PPP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村庄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沼气等公用设施的企业化运营管理。
(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