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读者阚先生日前向淮河早报、淮南网热线打来求助电话,他说,去年9月,他在一家汽车销售店购买了一款价值在11万多元的小轿车,虽说是新车,但车载空调制冷效果却不好,销售商在检查后也承认汽车空调制冷不佳,但只是答应帮助维修。之后,汽车销售商先后多次对阚先生的汽车空调进行检修,但最终也没能彻底解决空调制冷不佳的问题。阚先生便要求汽车销售商更换汽车空调设备,但被商家拒绝。阚先生后来听朋友说,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对汽车“三包”的新规定,商家应该给他更换存在问题的空调。但阚先生对汽车“三包”新规的具体内容不够了解,希望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帮助答惑解疑。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就阚先生所咨询的相关问题,走访了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给出如下解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汽车“三包”。汽车“三包”新规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汽车在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具体规章规定,所购汽车保修期限是不低于3年、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是不低于2年或者是行驶里程5万公里。“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是两个概念,注意区分。对于最受关注的退换货条件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在《汽车三包规定》中列出四种具体情形:一是从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就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二是严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计做两次修理仍然没有排除故障,或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或换货;三是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两次,或它们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可以选择退货或换货;四是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条、车身当中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也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在此提醒阚先生:可对照以上相关规定进行维权。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