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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市长热线传真 > 低保资格被取消 热线帮忙助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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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资格被取消 热线帮忙助恢复
【字体: 】 发布时间:2017/2/27 9:40:3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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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致电市长热线,反映其养父为大通区上窑镇红光村村民王传队,现年75岁,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去年11月养父突然被取消了低保资格,其表示不解,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重视,解决其养父的低保问题。

接到反映后,市长热线将该问题转办至大通区政府,区政府很重视,立即安排上窑镇调查处理此事。经查,2016年10月,低保年度审核时,反映人的养父王传队因审核未通过而被取消低保资格。根据《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规定,申请城乡低保,应当由户主或户主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其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申请城乡低保时,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自愿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土地(山林、渔场)承包经营证明、就业收入证明;失业人员应当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民政部门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而去年的低保年审时,王传队及其亲属均未到户籍所在村民委员会提供以上材料。近期,红光村村干部已亲自到反映人王传队就诊的朝阳医院领取了其就诊的相关材料,并于近日恢复了其低保资格,现王传队每月领取的低保金为345元。

(记者 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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