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路治乱 退路入室 还路于民
我市市容综合治理再“发力”
“你好!你在店外占道摆放的物品影响了市容,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把物品收到店内。”“不好意思,马上就收,马上就收。”8月30日上午,几名城管执法人员和城管文明劝导员在劝导淮河大道旁的一家出店经营户后,并帮助经营户将占道物品收入店内。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市容秩序、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以专项整治促进常态管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通行的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问题,我市于8月26日开始在全市开展“清路治乱、退路入室、还路于民”专项整治活动。整治活动围绕我市“六城同创”活动总体工作部署,根据“市城管部门统筹、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相关部门联动,强力开展整治、形成长效机制”的原则,以整治店外店、店外棚、店外灶等出店经营、占道经营问题为重点,以29条创建重点路段为突破口,集中时间和精力,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打造主次干道两侧经营规范、秩序井然、通行无阻的城市环境。
目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安排区城管、公安、街道、乡镇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整治工作组,成立相应机构,指挥调度本辖区整治工作,制定整治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印制10万余份《致全市广大沿街店铺、摊点经营户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向沿街店铺、摊点发放,利用各种新闻宣传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及意义等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从8月30日开始,组织区城管、公安、街道、乡镇等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存在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私拉乱挂、乱堆乱放等违规行为的店铺、摊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劝导、督促其按要求进行整改,规范进店经营或统一规划设置的摊群点区域内规范经营,对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商户,依法采取暂扣商(物)品、经营工具、强制拆(清)除等强制措施,坚决予以取缔。
市城管局负责同志表示,市城管局积极履行市城管办职责,已将此项整治工作列为月度重点督办事项,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督察、跟踪问效。在9月4日集中整治结束后,督促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做到“整改一条路、巩固一条路”,持之以恒抓好沿街店铺、摊点的日常管理工作。
(记者 张鹏 通讯员 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