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2016年民生工程序时推进。截至目前,到位资金6.8亿元,财政资金到位率85%;资金支出4.23亿元,支付率62.2%。其中,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就业技能培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续)保、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已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016年,凤台县共实施32项民生工程(无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任务),计划投入资金10.1亿元,其中上级财政资金8亿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1亿元。针对2016年新增的6项民生工程,凤台县及时对县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组织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研究制定政策解读内容,印发《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年初,县政府分别与17个乡镇(含经济开发区)和16个县直责任部门签订了2016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将各项民生工程任务逐一落实到各个责任部门和分管负责人,明确具体职责任务,将民生工程纳入乡镇政府和县直责任部门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为保障民生工程有效实施,凤台县下发了民生工程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和凤台县2016年民生工程工作考核办法。县民生办实行“周调度、月考核”制度,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下达督办通知书,明确办理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情况统一纳入月考评,必要时对有关责任部门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到位。
为持续提升民生工程建后管理养护,凤台县创新管养措施,落实《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制度》,加强与特邀监督员的联系,定期报送信息、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人大、政协对民生工程巡视工作机制,对部分民生工程加强视察巡视。推进第三方评价工作,由县民生办牵头,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部分民生工程组织实施、管养运行及效益发挥等情况进行评价,推动整改落实。
(通讯员 常开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