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寿县读者张先生致电淮河早报热线,希望了解一下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程序。
对于张先生所咨询的相关问题,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日前走访了淮南市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就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程序给出这样的解释:其一,不论器官捐献者是否曾经登记过器官捐献遗愿,捐献手术一定要经过其父母、配偶、成年子女这些直系亲属的同意。其二,在器官捐献志愿书上,家属或清醒状态下的捐献本人,要填写哪些器官可以用于捐献,最后的手术一定是遵从志愿书上的原则。其三,在我国国内,公民身故后,捐献人体器官是自愿无偿的善举,但是无偿不代表无情。根据相关规定,基于捐献者无偿捐出自己的器官,其在医院的治疗费用,有关部门会协调救治医院给予以减免。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