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服务举措,注重援助实效,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截至2016年6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4件,占全年目标任务的50.2%,做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潘集区法律援助全体工作人员坚持“应援尽援”原则,确保将时间、精力和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区司法局在11个乡镇(街道)设立法援便民服务窗口,由专门人员热情接待,认真核实情况,细致地帮助援助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对不能援助的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始终以优质的服务赢得援助对象的首肯和满意。在日常接待和了解有援助需求人员的基础上,该区努力延伸援助范围,将法律援助真正从服务窗口延伸到乡镇,从乡镇延伸到村组,做到对援助对象优先服务、上门服务,尽可能地消除法律援助的盲区和死角。对法律援助“有合理的请求及事实依据、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的三个条件,潘集区严格把关,特别是对经济条件的审查,重点针对材料的真实性,做到既不忽视条件,又让需要的人员得到及时援助,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
此外,潘集区坚持将法律援助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在法制宣传工作中发现需要援助的对象,在援助的同时,进行法律宣传;坚持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对调解不成需要付诸法律程序的困难人群提供援助;坚持将法律援助与政府重点工作相结合,及时了解因征收拆迁、工程建设等工作中的诉讼需求,对符合法律援助的人群提供帮助;坚持将法律援助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相结合,为符合条件的刑释解矫人员提供援助,为其提供正当诉求。
(记者 贾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