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县居民聂先生致电市长热线,反映他为寿县迎河镇养殖肉鸡的农户,他与正阳福润公司进行合作,该公司于2015年10月收购其肉鸡,拖欠了30多万元的钱款一直未支付。聂先生希望市长热线能联系相关部门,帮他讨回拖欠的钱款。
接到市长热线转办的该问题后,寿县政府随即派正阳市场监管所分别约谈了投诉人迎河镇廷全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聂某和正阳福润禽业食品有限公司代表李某,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经调查,迎河镇廷全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从2009年6月开始向正阳福润禽业食品有限公司供应肉鸡。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福润公司共欠廷全肉鸡合作社货款366349元,后廷全肉鸡合作社终止向福润公司供货。福润公司代表李某对拖欠廷全肉鸡合作社货款一事认同。随后,正阳市场监管所在福润公司将双方召集一起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是福润公司在欠款明细表上盖章予以认可;二是福润公司于2016年10月之前全部还清。聂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记者 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