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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掷物,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6/24 9:54:4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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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小区内高空楼阁让市民有了更舒服的居住环境,比较以前的老旧平房,现在的小区里满眼绿茵,人居环境变得非常优越。楼层高了,让我们看得远了,可却渐渐地产生了另一种令人深恶痛绝的行为——高空掷物,而这个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刺伤了多少人的心?

      新房装修 空投装修垃圾

      家住广弘城小区的王女士入住小区已经两年有余,从搬进新房至今,王女士对于小区里的高空掷物仍是感慨万千。

       “2013年年底搬入新家,一开始看到小区的环境是特别满意,花草树木很多,保洁也很尽责,可入住一段时间后,发现经常有人从楼上扔东西下来,有时是木板、有时是塑料桶等一些建筑垃圾。有一次,我从一幢楼下经过,感觉像雨点一样的东西落在身上,仔细一看竟是一滴一滴的白油漆。我抬头往楼上找了半天也不知道是谁家,回家就打电话向物业反映,物业只说去查,结果却不了了之。”王女士现在说起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仿佛已经很遥远了。

       后来,王女士又接二连三地发现了多起高空掷装修材料的事情,最可气的是今年年初某天,王女士在家里阳台打扫卫生,突然感到身上有水雾,很是诧异,自己在屋内,外面又没有下雨,怎么会有水雾落在自己身上,她打开纱窗伸头往上看,就在这一瞬间,高空一大片水落了下来,王女士赶紧把头缩了回来,就这样头上还是淋到了水。王女士正想理论,没想到的是,楼上的人更变本加厉,一盆接一盆地往下倒水,陆续倒了有10多次,后来停了一段时间,只听到有电钻的声音,电钻声音停下来后,又是一盆接一盆往下倒水。王女士才想起楼上有新房装修,肯定是装修的人干得这坑人的事。因为知道找物业也无用,王女士又单身一人,最后选择不吱声,到了傍晚,楼上没有动静,也没有水往下倒了。

       当小区某幢楼有装修的声音时,王女士肯定不会从那幢楼下走,“告诉物业也没用,因为你根本抓不住人家的把柄。”王女士告诉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

       高空掷物形形色色 陋习遭人唾弃

       很多业主所反映的高空掷物情况可谓是五花八门。家住惠利花园的一户居民在晾晒被子,就因为一个烟头,两床被子被烧得一干二净,所幸家里人发现,没有造成小区草地燃烧,否则后果不堪想象。

      西湖春天小区一户居民在家中无意间发现窗外有东西降落,她拉开窗户往下看时,才发现自己家的窗台外都是剩菜剩汤,再抬头往上看,那些汤汤水水一直从十五六层楼的窗台延伸下来。

      家住文明南村的陈先生也是高空掷物的受害者。今年春节期间,陈先生的车依然停在小区里,可第二天一早却发现车顶有两处被鞭炮炸的痕迹,陈先生想到头一天晚上,他看到对面住户有小孩从阳台往下扔鞭炮,也怀疑是他们做的,但因苦无证据,陈先生只能自己承担后果。

      家住洞泉小区的一名居民也对高空掷物有深刻的感受。该居民每天早上上班前和下午上班前会随手把垃圾带到垃圾箱扔掉,有一次,当他还差一两米就快走到垃圾箱前时,一个装满垃圾的袋子直接从他头上飞过,落在垃圾箱旁边,因为重力原因,垃圾袋已经破烂不堪,里面的垃圾散落一地。“那里面有玻璃瓶,已经碎了一地,这来来往往都是人,怎么好意思这样干的。”该居民想想当时的情景都有点后怕。

      《侵权责任法》 明确高空掷物责任分担

      一直以来高空掷物行为很受关注,不少市民亲眼目睹过,亲身感受过,可由于“凶手”难找,大多时候,不少市民最多只能抱怨几句,最后无奈离去。

      可据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向律师了解,根据国家物权法等规定,高空掷物是违法行为。遇上这样的情况,首先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反映。如果发生了高空掷物,造成财产、人身伤害,物管公司不是一点责任也没有,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因为,物管公司有管理小区公共秩序的责任,或维护区域内秩序的责任。高空掷物是破坏小区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设法防止应是物管公司的职责之一。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2010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提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这一法规,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掷物砸到了行人或车辆,如果查不出究竟是哪一个人造成的这个损害,为了保护受害人,就只能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

       各地应对高空掷物 预防惩罚相结合

       对于高空掷物,很多市民觉得还是个人素质问题。“为了少走两步路,随随便便就把垃圾从楼上扔下来,这就是没有素质的表现,平时扔垃圾脏了环境,可那些烟头、瓶子扔下来砸了人怎么办?这些人只想到自己方便了,却没有考虑后果。我觉得对待高空掷物的人就应该出台相应的惩罚措施,利用监控等设备拍下来作为证据,然后重罚。”很多市民对于高空掷物的态度表现出极度反感。

       而对于市民所提出的想法,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也从网络上找到了相关的一些例子,比如:

       上海一小区安装了47个视频探头,用于监测高空掷物。该小区曾多次发生高空掷物事件,有保洁员被肥皂砸晕,有轿车在停车场被不锈钢衣叉穿膛破肚,受害者往往找不到肇事者。自安装视频探头后,高空掷物现象再未发生。

       2013年,兰州市针对小区内高空掷物损坏车辆、对居民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现象,特制定小区环境卫生管理15条,要求任何人不得高空掷物,否则除每次需赔付300元环境破坏费外,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高空掷物不是个人随意行为的小事,而是关系社区和谐、都市文明的大事,如果不及时杜绝,悲剧随时可能发生。要减少高空掷物现象,除了要从个人素质修养上下功夫,养成道德意识、文明习惯和法制观念外,有关部门还应加强管理、约束和监督。只有全社会齐抓共管,解决好保护公共环境卫生这个问题也就不是难事了。

(记者 王玲 张明星 马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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