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进一步拓展群众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近日,大通区司法局、大通区公安分局、大通区检察院、大通区法院加强会商沟通,全面推进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部门联动机制建设。
加强刑事法律援助部门合作力度。大通区进一步加强区法律援助中心驻区检察院工作站、驻区法院工作站职能,在做好刑事案件通知辩护工作的同时,加强刑事法律援助申请转交工作,全面保障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案件各个阶段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刑事法律援助信息交流,保障法律援助律师及时准确获得案情进展、办案人员、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加强民事、行政案件部门合作力度。大通区公安、检察院、法院全面告知刑事案件受害人、民事、行政权利受侵害方有权至区法律援助机构获得免费法律咨询,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同时进一步促进司法救济与法律援助互认的无缝链接,全面保障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监管力度。为确保监督监管,大通区办案机关不定时地将辩护人、代理人履职情况反馈给法律援助机构,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对不积极履职的律师,区司法局不予发放办案补贴,并将情况上报至市司法行政部门,由其作出进一步处理,有力推进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
(记者 贾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