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落实措施,顺利完成教育民生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年度目标任务。截至12月16日,发放2015年资助资金4369.45万元,受助学生38926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助学资金1984.92万元,受助人数17786人,秋季学期发放资金2384.53万元,受助学生21140人次。
财政部门克服困难,保障民生工程实施,提高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将国家助学金由2014年的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扩大免学费资助年限,由2.5年,扩大到3年,民办中职学校与公办中职学校享受同等待遇。
教育部门高度重视教育民生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将学生资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精准资助为目标,资助育人为宗旨,资助资金安全运行为底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促进资助工作健康发展。建立健全 “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建立“三级评审”和“两公示”机制,保障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受助学生真实、精准;建立资助宣传和育人机制,实现资助工作宗旨,提高人民群众对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建立监管与督查机制,推进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考核评价激励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由于措施得力,使国家的惠民工程落到实处,保障资助资金的安全运行,为推进教育公平进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记者 贾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