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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精彩民政征文 > 我市专项治理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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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专项治理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11/2 8:49:2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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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提高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利用一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要求,将全面检查社会福利机构,摸清底数、排查隐患,严禁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建筑,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社会福利机构,提请当地政府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整治。同时,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把好源头关,强化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专项治理范围以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为主。民政部门管理的军休所、军供站、救灾物资储备库、烈士陵园等机构按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参照执行。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将把好消防安全源头关,采取消防安全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为支持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市民政局决定,从今年起,留成的福彩公益金优先安排用于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设施建设。

(记者 朱庆磊)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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