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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精彩民政征文 > 我市加强肇事肇祸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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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肇事肇祸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10/9 8:54:4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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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政部门积极整合救助资源,大力实施医疗救助、流浪救助和生活保障,切实做好肇事肇祸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有效加强了社会管理,推进了“平安淮南”建设。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级民政部门着力实施医疗救助,根据《淮南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规定,将贫困家庭中的重症精神病患者纳入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范围,对享受低保的精神病患者,按照医疗自负金额的70%进行救助;对享受低保边缘户的精神病患者,按照医疗自负金额比例给予2000-5000元不等的救助。今年1-9月,全市共有516名精神病患者享受到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282.52万元。实施生活保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精神病患者,按农村每人每月200元,城镇居民每人每月440元的标准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因患精神病医药费支出巨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按低保标准的20%-30%增加低保补助金。

      目前,全市共有152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流浪救助,根据《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的精神病人列入救助范围。通过各种途径把流浪乞讨精神病人送往指定医院就诊,康复后,通知其家属、亲友、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政府接回。今年以来,市社会救助站共救助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26人,支出医疗费用31.7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记者 朱庆磊 实习生 杨 阳)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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