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日报 12月12日 6版
柳 文
近日,淮南出台了国内首部资源环境监督的地方性法规,2014年1月起将正式施行。该法规规定,针对资源环境方面的审计,将依法由审计机关独立行使资源环境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审计结果将作为政府绩效考核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作为煤矿资源型城市,淮南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煤矿资源也拉动了GDP不断增长。然而,煤矿是不可再生资源。若不对环境进行有效保护,不对资源加以合理利用,仅以GDP论英雄,发展难以持续。
不久前,国务院首次界定262个资源型城市,我省11个城市名列其中。国务院在公布资源型城市名单的同时,也要求加快推进可持续发展立法,制定具体的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进而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提早统筹规划。
任何成熟型资源城市,都面临资源环境保护、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压力,若一味仍以GDP为纲,只重速度不重质量,发展的后劲将会不足,甚至难以长久。淮南市在全国首次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淮南市资源环境审计监督办法》,以地方立法来推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煤都”转型提前做好谋划,可谓未雨而绸缪。